作為女性著裝的旗袍,與旗女有著密切的關係。所謂旗女,是指旗人家庭中的女性成員;旗人,則是清代對被編入八旗的人的稱呼。清代八旗的成分以滿族為主體,融合了漢族與蒙古族等其他民族在內。八旗中除清朝皇族愛新覺羅的宗室、覺羅以外,還包括八旗滿洲、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。八旗漢軍和八旗蒙古分別由歸附的漢人和蒙古人構成。清初八旗漢軍有26萬之眾,是八旗滿洲、八旗蒙古之和的3倍。因此,旗人不僅是滿族人,還可以是蒙古族或漢族人。這樣,把旗袍定義為滿族人所穿的服裝也就有失準確了。滿族是生活在北方的少數民族,擅長漁獵並四處游牧,他們所穿著的袍四面開權,有扣絆束腰帶,脫卸方便又保暖,非常適合他們的生活方式。后來歸附於他們的漢人和蒙古人也採用了這種服式。明末清初八旗制度逐步確立,旗人的袍服有所變化發展,與滿洲早期的樣式也有所不同,這時旗女所穿的袍可說是旗袍真正的?前身,到民國才成為現代意義上的旗袍,稱為新旗袍或新式旗袍。旗女的袍裝與漢族婦女的兩截裝束,在清初有著明顯差異。

滿族入關後成了統治者,曾強令漢人剃發易服,但是強制性的服飾同化政策非但沒有達到預期目的,反而激起漢人強烈的反抗。為了緩和矛盾,清政府不得不採納了明朝遺臣金之俊的“十不從”。其中有:“男從女不從”、“生從死不從”、“倡從優伶不從”。“仕宦從而婚姻不從”等數條,才使漢族婦女得以繼續穿著顯示本民族氣節的服飾,而戲裝、結婚禮服、死殮喪葬服也同時被允許保恃明代式樣。在清代前期一直沿續到中期,旗女著裝與漢女著裝呈現出涇渭分明的特色。

當時區分旗女與漢女的裝扮主要有三點:一看發髻。旗女梳旗髻,即兩把頭、叉子頭或一字頭,因其中插入架子使之呈雙角扁平狀,故又稱“架子頭”。這種假髻到咸豐以后更為夸張高聳,演變成為“達拉翅”,被漢人稱作“旗頭”。漢女則梳平髻,喜戴黑絨布帽和遮眉勒,發型低矮而貼體,更顯其低眉順眼的含蓄氣質。

二看著裙還是著袍。旗女穿袍,袍是她們最重要也最普遍的服飾。袍里面穿褲,禮服袍還要加馬蹄袖和繁復的裝飾與附件。八旗婦女從不穿裙,即使把貴婦朝服中的朝裙算作裙的話,也還是極少有機會穿著的。八旗婦女一般在隆重場合穿禮服袍,包括朝服、吉服和行服,而日常則穿便服袍,包括旗袍的原身--襯衣和氅衣。襯衣圓領右衽,捻襟直身平袖,無開襟,有五個紐,衣長掩足。袖分有袖頭和無袖頭兩類,面料以絨繡、織花、平金為多,周身加以邊飾,常穿在里面。夏季襯衣可單穿,秋冬加有皮棉。氅衣穿在襯衣外面,與襯衣類同,只是左右開禊至腋下,開禊頂端飾以雲頭,且裝飾較為華麗考究。邊鑲和紋飾繁復精細,還綴有蕾絲、花絛子、狗牙兒。氅衣多穿於正式場合。清代文康的《兒女英雄傳》中就有許多關於旗女這種袍裝打扮的文字描寫,如:“只見那太太穿一件魚白的百蝶襯衣兒,套一件絛色二個五幅捧壽織就地景兒的氅衣兒,窄生生的領兒,細條條的身子,周身絕不是那大寬的織邊繡邊,又是甚麼豬牙絛子,狗牙絛子的,胡鑲滾作,都用三分寬的石青片金窄邊兒,拓一道十三股里外拄金線的絛子,正卷著兩折袖兒;頭上梳著短短的兩把頭兒……。”

而與旗女相反,漢女穿裙,從不穿袍,她們仍沿襲舊時的上衣下裳制。上著衫祆下著裙或褲,上下衣不連屬。穿裙是漢族婦女的一大特點,清代漢族女裙種類繁多,如百褶裙、鳳尾裙、月華裙、馬面裙、裥干裙等。裙前后有裙門,裙內穿褲,也有青樓女子或獨處家中時不穿裙只穿褲的。《兒女英雄傳》中寫道:“忽見旁邊兒又過來了個年輕的小媳婦子,穿一件享肩貼背,鑲大如意兒、水紅里子、西湖色的濮縣綢的半大夾襖兒,並不穿裙子,露出半截子三鑲對靠青縐縐散腿褲兒褲子;腳下一雙過橋高底大紅緞子小鞋兒;……”漢族女子婚嫁時穿紅喜裙,上配石青或大紅繡花襖褂,鳳冠霞帔,沿襲舊制。

三看鞋。由於旗女無纏足陋習,她們穿寬大的高底旗鞋。木制高底位於鞋底中部,因形似花盆、馬蹄,又被稱為“花盆底”、“馬蹄底”。而漢女則個個“三寸金蓮”,著小巧精致的繡花弓鞋,高底則位於鞋的后部。 

旗袍與上襖下裙的裝式在總體風格上區別明顯。首先,旗女的旗袍上下一體,線條流暢,漢女的上襖下裙分割線多,富節奏感;旗袍緊窄合體顯露腰身,而上襖下裙卻異常寬肥,竭力將女性曲線掩藏於寬衣大袖之下,集中反映了宋明理學“存天理滅人欲”的一面;旗袍更易使穿著者顯得長身玉立。?其次,旗袍的審美趣味中心在上面,而襖裙的趣味就顯然在下面了。穿高底鞋加之袍長及地,將旗女腰線抬高,下肢拉長,重心也隨之上移;而肥大至膝的襖衫則將漢女腰線降低,拉長了上身,重心隨之下移。基於民族文化的差異,旗人重頭而輕腳,假髻雖然夸張高聳,天足卻被掩蓋於袍擺之下。相反,漢文化傾心於“縴縴作細步”,“三寸金蓮”倒是無論如何要露出裙擺的。簡約的小髻,肥大平直的衣裙更容易將觀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足下,這就是漢人的重腳而輕頭了。

旗袍與襖裙在具體形制上也存在許多差異,例如旗袍有一字襟、缺襟等種種斜襟,禮服上還有馬蹄袖,襖裙卻多為對襟;襖衫上戴領抹,沿用本族的交領,而旗袍在最初則無領,只戴領巾兌,直到清末才有旗袍立領,而且也非交領。在裝飾配伍方面,旗袍原本是相當簡朴的,入關后慢慢朝繁復的方向發展,甚至大大超過漢女的襖裙,鑲、滾、嵌、繡、蕩、貼、盤、釘樣樣俱全(這在漢女襖裙上也能見到),而且許多正式禮服袍均有接袖和箭袖,使整只袖被分成數段,每一段的圖案風格、色彩和面料都截然不同,這是漢裝所沒有的。

旗女與漢女著裝存在的差異,歸根結底反映了異族文化間的差異。內斂型的漢文化造就了上襖下裙,而外向的八旗文化則產生了旗袍。在兩種服飾截然對立的時期,也是兩種文化撞擊的年比。然而,正如文化之間的沖突會逐漸磨合化解,旗漢服飾的差異也並非不可調和。清王朝統治穩固后社會趨於安定富足,民族融合在不知不覺中進行。即使是禁令也禁不住旗袍變得寬身大袖,襖褂變得越來越長,類似於袍。清中期時旗女與漢女著裝的界限已不再那麼明確,晚期更是互借互用。旗袍採用漢族的吉祥紋飾以及刺繡工藝,袖上也出現類似半臂的深色裝飾。有穿著長坎肩的漢女,也有穿袍身極短露出雙腳的旗女。同一時期的旗漢服裝也會反映同樣的時興做法和裝飾手段。總之,旗女與漢女的著裝已由初期的對立走向了融匯交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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